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教职工住宿管理办法
(2023年5月修订版)
为了规范和完善学校教师公寓的管理,有效利用学校教师公寓的有限资源,化解外地在沪无住房的教职员工居住困难,使教师公寓正常周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效、有序、合理的做好学校教职工的住宿管理工作,保护学校和各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学校的教师公寓是专供本校教职工、引进人才与外聘高级职务人员居住的过渡性用房(过度期不超过2年),只租不售,产权属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第三条 学校对教师公寓实行周转性、有期限、契约化管理。
第四条 学校后勤保卫处(简称后保处)负责制定教师公寓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监督检查教师公寓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学校根据本办法视具体情况可以对教师公寓的使用权做出收回或调整的决定。
第二章 租住教师公寓的条件
第六条 申请租住教师公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校在职教职工;
2、教职工在沪无自有住房(含自购的商品房);
3、学校引进人才与外聘高级职务人员。
第三章 租住教师公寓的程序
第七条 租住教师公寓的程序包括入住教师公寓和退出教师公寓的办理。
一、入住教师公寓
(一)入住原则:
所有教职工入住公寓,需要交纳成本费。
(1)外地无房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入住学校:100元/月;
(2)市区有房需入住学校:300元/月。
(二)入住手续:
1、教职工宿舍
(1)教职工到人事处签署《入住承诺书》和填写住宿申请表;
(2)教职工凭承诺书和住宿申请表到后保处办理入住手续,包括发放钥匙和空调遥控器。
2、流动宾馆:需提前三天申请。
企业微信申请——各二级学院院长/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后保处审批——后保处企业微信上登记房间号——申请人凭审批通过的纸质单至物业登记领取钥匙——抄送人事处。
(三)因工作需要必须住校的教职工,优先安排宿舍,以下情形可享受补贴:
1、担任学校专职辅导员的;
2、二级学院的兼职学工人员,按照1-2个名额,由学生处和二级院系商议名单,报人事处审定;
3、校办、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后勤保卫处等行政部门,因工作需要住校的,纸质版申请单报校长审批。
二、退出教师公寓
(一)退出教师公寓人员
1、调离学校、辞职、离职;
2、开除、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
3、自费出国(境)留学办理离校手续;
4、租住教师公寓期间已自购住房;
5、学校认定应退房的其他情况。
(二)离职的住校教职工,须到后勤保卫处办理退房退卡手续。退宿时应交还房间钥匙及相关用品,经宿舍管理员对房间物品进行检查后,如有丢失物品或非正常损坏情况应按照物品价目表进行赔偿。(价目表按照房屋实际入住内物品确定)
宿舍物品清单及价目表
序号 | 物品名称 | 单价(元) |
1 | 床 | 1200 |
2 | 床头柜 | 500 |
3 | 衣柜(单独) | 1000 |
4 | 衣柜(桌柜合一) | 2200 |
5 | 大衣柜 | 4200 |
6 | 桌子 | 1500 |
7 | 凳子 | 280 |
8 | 空调遥控器 | 30 |
9 | 钥匙 | 10 |
第四章 教师公寓的租期
第八条 教职工租住教师公寓实行有期限过渡(过度期为一年),如租住期一年期满未找到住房符合第九条中相关条件可续租最长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五章 入住纪律
第九条 为了维护教职工宿舍环境整洁和安全,保证教职工有一个温馨的住宿条件,要求各教职工严格遵守入住纪律。
1、教师宿舍严禁携带本宿舍以外的人员临时或长期住宿,如遇特殊情况请报校方统一协调。
2、住宿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房间进行住宿,严禁私自调整宿舍。如想调整宿舍需要得到校方同意,发现私自调整宿舍的教职工将取消住宿资格。
3、教职工应做到以校为家,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保证公共财物不受损失,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做好宿舍内的卫生工作,保证宿舍内干净清洁,严禁在宿舍内墙壁上乱贴挂。
4、各楼层宿舍内垃圾要用袋子装好后放在统一垃圾桶内,严禁将垃圾扫在门口。不向窗外扔任何物品。
5、注意安全用电,预防火灾,不准私自接驳电线。不允许室内空调管用于晾晒衣物。人走先断电。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线路故障要赔偿,导致火灾要负法律责任。
6、使用电器产品要选用符合国家电业标准的产品,不用不合格的三无产品。移动式插座(拖线板)严禁多个互接,更不能放在床上,并且远离易燃物品。严禁在宿舍内使用10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设备,如需使用1000W以下的电器时,不得2台或2台以上同时使用。
7、出现电器故障及时报修,不要私自处理,防止因用电或操作不当而引起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使用电器中如发生打火、有异味、高温、有奇怪声音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关闭电源,避免故障扩大。
8、教职工住宿需要熟悉房内供电的总电源开关位置以及过道、消防通道和楼梯、室内消火栓、电梯口灭火器的位置,出现意外时,便于逃生和救援。
9、严禁在室内公共区域内或房间内为电瓶车充电。
10、教职工调离本校或退出宿舍时,需提前三天告知人事处,办理公务清点,移交钥匙。
11、严禁在宿舍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住宿教职员工不允许在宿舍内做饭,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热设备。(如电热毯、电磁炉、电饭锅、微波炉、洗衣机、冰箱、电炖锅、电烤箱)
13、入住教职工实行履约保证制度,遵守教师公寓公约,入住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教职工本人承担。
14、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教职员工宿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宿舍卫生和教职员工住宿情况,发现问题后将对违规教职员工进行处理,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没收设备,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引进人才和博士入住教师公寓,由人事处负责审定办理,入住教师公寓后按本《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和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住校员工承诺书
根据工作需要,我自愿住校,并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学校的管理要求, 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或协助处理校内学生管理的相关事务;
2、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处理师生学习、 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3、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定。
承诺人:
2023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教职工住宿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照 片 |
部门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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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 本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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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人姓名 |
| 紧急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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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1.户籍性质: 本市户籍 □ 外省市户籍 □ 2.上海是否有住房(含租住房屋): 是 □ 否 □ 3.申请事由: 4.每周住___________晚, 本人承诺将遵守学校教师住宿安排和相关管理规定。
本人签名: 日期: |
所在 部门 意见 | 1.以上个人情况是否属实: 是 □ 否 □ 2.其他:
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
组织 人事处 意见 | 1.是否本校在职教职工: 是 □ 否 □ 2.注明职称和职务:
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
后勤 保卫处 意见 | 1.是否同意其住宿申请: 是 □ 否 □ 2.房型: 3.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室 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