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校车使用,保证学院教学、公务、通勤之用车需求,提高后勤服务水平,经学院领导批准,特对我院校车使用作如下规定:(1)自2013年9月1日起,校车日常管理由后勤保卫处负责。各部门涉及校车使用,须向车队提交用车申请。(2)各部门因在使用校车过程中需产生的通行费和停车费,由用车部门承担。(3)凡涉及10人以上(含10人)学生集体用车,必须随车一名老师,负责学生外出安全。校车使用管理遵照《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公务用车申请单》可至后勤保卫处网站下载(http://www.shzq.edu.cn/hqbwc/Article.aspx?id=483)。
监督电话:58134231(综合办公室)
订车电话:58132990(车队办公室)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后保处
2013年9月1日